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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未晚故事

壽桃
5 min readFeb 26, 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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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
1.

康熙中,獻縣胡維華,以燒香聚眾謀不軌,所居由大城、文安一路行,去京師三百餘里﹔由青縣、靜海一路行,去天津二百餘里。維華謀分兵為二,其一出不意,並程抵京師﹔其一據天津,掠海舟。利則天津之兵亦壯趨﹔不利則遁往天津,登舟泛海去。方部署偽官,事已泄。官軍擒捕,圍而火攻之,髻齜[1]不遺。

初維華之父雄於貲[2],喜周窮乏[3],亦未為大惡。鄰村老儒張月坪有女豔麗,殆稱國色,見而心醉。然月坪端方迂執,無與人為妾理,乃延之教讀。月坪父母柩在遼東,不得返,恒戚戚。偶言及,即捐金使扶歸,且贈以葬地 ﹔月坪田內有橫屍,其仇也,官以謀殺勘,又為百計申辯得釋。

一日,月坪妻攜女歸寧[4],三子並幼,月坪歸家守門戶,約數日返。乃陰使其黨,夜鍵戶而焚其廬,父子四人並燼。陽為驚悼,代營喪葬,且時周其妻女,竟依以為命。或有欲聘女者,妻必與謀,輒陰沮使不就,久之漸露求女為妾意。妻感其惠,欲許之,女初不願,夜夢其父曰:「汝不往,吾終不暢吾志也。」女乃受命。歲餘生維華,女旋病卒。維華竟覆其宗。

2.

又去余家三四十里,有凌虐其僕夫婦死而納其女者。女故慧黠,經營其飲食服用,事事當意。又凡可博其歡者,冶蕩狎昵,無所不至。皆竊議其忘仇。蠱惑既深,惟其言是聽。

女始則導之奢華,破其產十之七八。又讒間其骨肉,使門以內如寇仇。繼乃時說《水滸傳》宋江柴進等事,稱為英雄,慫慂之交通盜賊,卒以殺人抵法。

抵法之日,女不哭其夫,而陰攜卮酒,酬其父母墓曰:「父母恒夢中魘我,意恨恨似欲擊我,今知之否耶?」人始知其蓄志報復。

曰:「此女所為,非惟人不測,鬼亦不測也,機深哉!然而不以陰險論。《春秋》原心,本不共戴天者也。」

— 清 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》卷一

【注】

[1]髻齜:粵音「計知」。髻係髮髻。髻係牙。髻齜即小朋友。

[2]:古書「貲」通作「資」,表示財貨。

[3]喜周窮乏:喜歡周濟窮撚。

[4]歸寧:指已婚婦人由夫家返外家。

【錯譯】

1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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