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mber-only story
【原文】
乾隆丁亥,鎮江[1]修城隍廟。董[2]其事者,有嚴、高、呂三姓,設簿勸化。一日早雨,有婦人肩輿[3]來,袖中出銀一封交嚴,曰:
「此修廟銀五十兩,拜煩登簿。」
嚴請姓氏府居,以便登記。婦曰:
「些微小善,何必留名!煩記明銀數便了。」
語畢,去。高、呂二人至,嚴述其故,並商何以登寫。呂笑曰:
「登簿何為?趁此無人知覺,三人派分,似亦無害。」
高曰:「善。」
嚴以為非理,急止之。二人不聽,嚴無奈何,去。高、呂將銀對分。及工竣,此事惟嚴一人知之。越八年,乙未,高死;丙申,呂繼亡。嚴未嚐與人談及。
戊戌春,患疾,見二差持票謂嚴曰:
「有一婦在城隍案下告君,我等奉差拘質。」問:「告何事!」差亦不知。
嚴與同行,到廟門外,氣象嚴冷,不復有平日算命起課者在矣。門內兩旁,舊係居人,此時所見,盡是差役班房。過仙橋,至二門,見一帶枷囚叫曰:
「嚴兄來耶!」
視之,高生也。向嚴泣曰:「弟自乙未年辭世,迄今四載受苦,總皆陽世罪譴。眼前正在枷滿,可以托生,不料又因侵蝕修廟銀一案發覺,拘此審訊。」
嚴曰:「此事已隔十數年,何以忽然發覺,想彼婦告發耶?」
高曰:「非也。彼婦今年二月壽終。凡鬼,無論善惡,俱解城隍府。彼婦乃係善人,同幾個行善鬼解來過堂。城隍神戲問曰:『爾一生聞善即趨,上年本府修署,爾獨惜費,何耶?』婦曰:『鬼婦當年六月二十日送銀五十兩到公所,係一嚴姓生員接去。自覺些微小善,冊上不肯留名,故尊神有所未知。』神隨命癉惡司[4]細查原委,不覺和盤托出。因兄有勸阻之言,故拘兄來對質。」
嚴問:「呂兄今在何處?」
高歎曰:「渠生前罪重,已在無間獄中,不止為分銀一事也。」
語未畢,忽二差至,曰:「老爺升座矣。」嚴與高等隨差立階下。有二童持彩幢引一婦上殿,又牽一枷犯至,即呂也。城隍謂嚴曰:「善婦之銀可交汝手乎?」嚴一一從實訴明。城隍謂判官曰:「事干修理衙署,非我擅專,宜申詳東嶽大帝定案,可速備文書申送。」仍令二童送婦歸。
二差押嚴並高、呂二生出廟,過西門,一路見有男著女衣者,女穿男服者,有頭罩鹽蒲包[5]者,有披羊、狗皮者,紛紛滿目。耳聞人語曰: